
河北艾珂
建设项目/ 用人单位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北油田巴彦勘探开发分公司巴彦油田兴华1区块6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 |||||
地址 |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华镇隆光村 | 联系人 | 宋海港 | |||
建设项目/ 用人单位简介 | 巴彦勘探开发分公司成立于2018年12月15日,隶属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北油田分公司,在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注册成立巴彦勘探开发分公司,注册地点为临河区塞北振宇酒店。巴彦勘探开发分公司主要从事石油天然气勘察、开采、销售;石油天然气管道建设、运营;石油勘察、开采及相关工程的技术开发、咨询、服务;风光电、地热新能源项目建设与运维等工作。 | |||||
报告编号 | HBAK-2025-005 | 评价类别 | 预评价 | |||
评价人员 | 项目负责人 | 王立婷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 宋海港 | ||
报告编制人 | 王立婷 | |||||
评价组成员 | 崔佳、薛密密 | |||||
现场调查人员 | 王立婷、薛密密 | 时间 | 2025.3.20 | |||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 | 时间 | — | |||
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噪声、工频电磁场 |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评价结论:该项目厂址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华镇隆光村,厂址不在自然疫源地,不属于地方病区。所在区域不属于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区、历史文化保护地。 该项目总平面布置功能分区明确,工艺流畅简捷,厂内交通顺畅。总体布局、设备布局符合国家有关职业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 该项目根据总体布局要求,在满足工艺要求的情况下,充分利用天然采光及自然通风,综合考虑采光照明等建筑卫生学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的相关要求。 该项目生产工艺自动化程度较高,通过采取切实有效的职业危害防护措施,同时加强个体防护,能够减少作业人员接害机会,从而避免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作业人员造成危害。 该项目生产过程中存在或产生噪声、工频电磁场等职业病危害因素。 该项目针对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拟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包括:职业卫生管理措施、应急救援设施措施、辅助用室、建筑卫生学、总平面布置等),但尚不完善,在下一步设计、建设过程中应按照本报告书提出的补充措施及建议进一步完善。 综上所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北油田巴彦勘探开发分公司巴彦油田兴华1区块6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只要遵循国家有关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本报告提出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措施,将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则建成投产后,在各项防护设施正常运行、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按照岗位操作规程作业的情况下,预计作业人员实际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可得到有效的控制,劳动者的健康可以得到保障,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从职业病防治角度考虑,该项目可行。 建议:(1)切实落实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采用本评价报告中提出的控制职业病危害的补充措施,防止职业病的发生。 (2)应确保外来人员进入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配备有效的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3)在初步设计阶段,应组织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 (4)在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建设单位应当向其所在地县级以上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及时、如实申报本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5)项目建成运行后,运营方应加强职业卫生管理,落实主体责任。若部分岗位采取外包形式,项目单位与外包单位签订生产作业协力人员管理协议,明确职业卫生管理职责,并按有关法律规定与承包方签定委托合同,明确责任、义务以及所采取综合防护措施、作业培训等,同时对外包单位和个人进行职业病危害告知,确保接害人员作业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加强个人防护,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6)该项目建成投产后应加强各项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检修、维护,同时做好接害人员个体防护用品的维护与管理,确保正常使用。 (7)作业人员多风天气外出巡检时,应注意风沙扬尘与环境噪声,必要时应佩戴防尘口罩、耳塞等个体防护用品。 (8)建设施工过程应选择有资质的施工单位,明确职业卫生管理职责,并督促施工单位针对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特征采取相应控制措施,同时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职业病防护用品。 (9)该项目建成投产后应与应急救援依托单位签订协议,确保能够得到及时救援。 (10)建设单位应依据《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90号第八条)内容应当通过公告栏、网站等方式及时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的承担单位、评价结论、评审时间及评审意见,以及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时间、验收方案和验收意见等信息,供本单位劳动者和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查询。 (11)该项目岗位人员的生产班制采用常白班工作制,每周工作7天,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周工作时间超出每周44小时的相关规定,建成投产后应减少劳动人员的工作时间。 | |||||
专家组评审意见 | 1、补充评价依据 2、补充噪声检测结果补充等效声级dB(A)是8小时还是40小时。 3、补充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评价 | |||||
现场照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