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天顺煤焦化工有限公司 248万吨/年钢焦一体焦化搬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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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hebeie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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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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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评价项目公示表
建设项目/ 用人单位 | 唐山市天顺煤焦化工有限公司248万吨/年钢焦一体焦化搬迁项目 |
地址 | 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 | 联系人 | 王秀俊 |
建设项目/ 用人单位简介 | 按照《河北省钢铁行业去产能工作方案(2018-2020)》(冀传[2018]1号)《河北省重点行业去产能工作方案(2018-2020)》及《唐山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暨空气质量“退出后十”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河北天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退城搬迁,搬迁至唐山海港开发区。为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同步,打造钢焦一体的集团企业,河北天柱钢铁集团古玉煤焦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古玉公司)、唐山市汇丰炼焦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丰公司)、河北永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顺公司)三家企业,按照《河北省焦化行业产能减量置换管理办法》(冀焦化调整[2017]1号),河北省焦化结构调整领导小组《关于促进焦化行业结构调整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冀焦化调整[2019]1号)的通知要求,坚决响应省市退城搬迁号召,实施整合重组搬迁,加入河北天柱钢铁集团,在海港开发区组建唐山市天顺煤焦化工有限公司,建设钢焦一体集团企业。 为此,拆除河北天柱钢铁集团古玉煤焦化工有限公司 2 座 55孔 5.5 米焦炉,产能 90 万吨;唐山市汇丰炼焦制气有限公司 2 座 65 孔 5.5米焦炉,产能 110 万吨;河北永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 座 65 孔 5.5 米焦炉,产能 110 万吨,合计产能 310万吨。减量置换建设 4座 60孔 6.25米捣固焦炉及相关配套建设的干熄焦、备煤、煤气净化、除尘、脱硫脱硝、余热回收、循环水、污水处理设施等生产辅助和公共设施,与河北天柱钢铁搬迁项目实现钢焦一体。 唐山市天顺煤焦化工有限公司248 万吨/年钢焦一体焦化搬迁项目于2019年8月14日获得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 |
报告编号 | HBAK-2022-158 | 评价类别 | 控制效果评价 |
评价人员 | 项目负责人 | 李久兴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 王秀俊 |
报告编制人 | 薛密密 |
评价组成员 | 崔佳 |
现场调查人员 | 薛密密、李久兴 | 时间 | 2022.10.19 |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张寒旭、周冰健、韩林克、米子强 | 时间 | 2023.8.2 |
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焦炉逸散物、煤焦油沥青挥发物、氮氧化物、氨、氰化氢、二氧化硫、硫化氢、三氧化硫及硫酸、盐酸、萘、苯酚、吡啶、氢氧化钠、一氧化碳、二氧化碳、臭氧、过氧化氢、苯、甲苯、二甲苯、粉尘、工频电场、高温、噪声等。各岗位操作人员所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符合GBZ 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及其修改单和GBZ 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规定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该项目的各工作场所总体布局、生产工艺与设备布局合理;职业病危害控制相对有效;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置符合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的要求、运转正常;个体防护用品发放及时,数量、种类基本符合要求;警示标识、辅助用室的设置基本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应急救援预案及措施得当,可以应对公司发生的突发事故;管理制度、操作规程齐全,管理措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 该项目在采取了本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所提对策措施和建议的情况下,能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具备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条件 |
专家组评审意见 | 专家组同意通过该报告,报告按照专家意见修改,经专家组长复核确认后存档备用。 |
现场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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