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东华钢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整合重组减量置换转型升级项目(高炉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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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hebeie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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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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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 用人单位 | 唐山东华钢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整合重组减量置换转型升级项目(高炉系统) |
地址 | 唐山东华钢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新厂界(原唐山市丰南区凯恒钢铁有限公司厂区)内,厂区位于唐山市丰南区小集经济开发区 | 联系人 | 白洋 |
建设项目/ 用人单位简介 | 唐山东华钢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华钢铁”)成立于 2009年5月21日,位于唐山市丰南区小集镇宋一村,法定代表人:王洪,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注册资本贰拾亿元整,经营范围为:铸钢件、连铸钢坯、钢材轧制、机械零部件制造、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钢材进出口(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需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排污证有效期至2025年8月31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东华钢铁是一家以钢铁制造为主的集团企业,其前身是 1993 年成立的唐山东华钢铁(集团)泰丰钢铁有限公司,2009年破产重组后更名为唐山东华钢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形成集烧结、炼铁、制氧、炼钢、棒材、高端线材轧制为一体,具有年产铁309万吨,钢270万吨、材320万吨生产能力。 唐山市春兴特种钢有限公司地处唐山市古冶中心城区西南部,随着古冶中心城区的多年发展,春兴公司与城区之间的距离不断缩减,企业发展对城区环境空气质量造成不利影响。按照唐山市统一部署,“十四五”期间春兴特钢需要完成退城搬迁。为落实唐山市钢铁产业结构调整统一安排,满足古冶区钢铁冶炼生产设施全部退出的现实需求,丰南区东华钢铁结合自身存在钢铁装备配置不足、装备布置上存在短板等问题,为加快推进企业转型升级,进一步优化工艺流程,提升装备水平,调整产品结构,对春兴钢铁退城搬迁与企业自身发展统筹考虑,对春兴特钢进行整合重组,进一步提高企业整体装备水平及清洁生产水平。据此东华钢铁投资1808204.98 万元,在河北丰南经济开发区小集工业园区实施《唐山东华钢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整合重组减量置换转型升级项目》。唐山市古冶区人民政府2021年12月31日出具《关于同意唐山市春兴特种钢产能转出的意见》,同意将唐山市春兴特种钢产能全部转出,用于唐山东华钢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整合重组减量置换转型升级项目的产能置换。 唐山东华钢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整合重组减量置换转型升级项目于2022年4月29日在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备案证号为冀发改政务备字[2022]76号。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1台348㎡带式烧结机,1座1690m3高炉;对现有1座120t转炉实施技术改造,配套建设1套120t铁水脱硫预处理包、1座120tLF钢包精炼炉、1座120tRH真空精炼炉、1台板坯连铸机;对现有1座150t转炉实施技术改造,配套建设1套150t铁水脱硫预处理包、1座150tLF钢包精炼炉、1座150tRH真空精炼炉、1台板坯连铸机、1台方坯连铸机;新建2座110t电炉,配套建设3座110tLF钢包精炼炉、2套110t VD真空精炼设施,2台板坯连铸机;1条2800mm中厚板生产线;配套建设4座350t/d石灰窑,2套60000m3/h制氧装置,1套转炉余热利用装置,1套转炉余热利用装置,1座150000m3转炉煤气柜,1座40000m3/d地表水处理站,1座40000m3/d综合污水处理站,300万㎡城市清洁供暖,1座烧结余热利用装置,以及原燃料储运、废钢加工、公辅、节能环保等配套设施。 唐山东华钢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整合重组减量置换转型升级项目(高炉系统)(以下简称“该项目”)主要新建1座1690m3高炉及其配套公辅设施,年产炼钢铁水145.25万吨。 该项目为唐山东华钢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承建,项目建成后由该公司负责管理和组织生产。 |
报告编号 | HBAK-2024-034 | 评价类别 | 控评 |
评价人员 | 项目负责人 | 梁 杰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 白洋 |
报告编制人 | 魏宁宁 崔 佳 梁 杰 |
评价组成员 | 魏宁宁 崔 佳 梁 杰 |
现场调查人员 | 魏宁宁、梁杰 | 时间 | 2024.12.19 |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周冰健、史将、李博考、左明昊、韩林克、张寒旭 | 时间 | 2024-2-14至17 |
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硫化氢、氨、氢氧化钠、碳酸钠、其他粉尘、煤尘、工频电场、噪声。 检测结果符合性结论: 本次共检测职业病危害因素12种,分别为: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硫化氢、氨、氢氧化钠、碳酸钠、其他粉尘、煤尘、工频电场、噪声;对建筑卫生学照度也进行了检测。 各岗位操作人员所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符合GBZ 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及其修改单和GBZ 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规定。 根据检测结果分析: 根据工作场所噪声的检测结果,瞬时噪声的个别检测值相对较高,因设备其本身噪声较大,受设备设计或目前设备制造、技术水平限制,本身噪声较大,需加固减震基础,设置隔音屏障,使用隔音材料,加强设备维护的基础上,配备合适的防护耳塞(耳罩),达到保护劳动者听力的目的。 该公司工作场所粉尘的检测结果,在目前的作业条件下,对劳动者键康不会产生明显影响。因工作场所粉尘的浓度,受现场环境的影响;受温、湿度影响;受降尘、抑尘、除尘设备的使用频率和能力影响;若设备的滤尘的效果降低,可导致现场粉尘较多;在生产过程中,生产空裂过程中产生的粉尘较多,也可能会超过除尘设备的处理能力;工作场所存在滞留尘、飘散尘或工人操作不当等情况都会影响粉尘的浓度;工作场所停留时间受工作需求影响,也会导致接触粉尘的时间、频率增加或减少。因此,应注意工作场所的管理、维护,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实时改进,定期进行日常监测,佩戴好防尘口罩。 本次检测的化学有害因素作业点中,各岗位操作工所接触的浓度均符合GBZ 2.1-2007/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规定。在目前的作业条件下,对劳动者健康不会产生明显影响,一旦作业方式或防护效果发生变化,或因意外泄露,人员长期接触,均有可能对人体造成一定的影响。因此,需注意防护用品、应急设施的正确使用。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通过对该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分析与评价,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该项目当前采取的防护措施、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具备了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条件。建设项目在将来正常生产过程中,严格落实设计的职业病防护设施以及采取了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所提措施和建议的情况下,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和强度能够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
专家组评审意见 | 专家组评审意见: 1. 补充、修正评价依据; 2. 完善任务由来; 3. 完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 4. 完善职业病防护设施、个体防护分析与评价; 5. 按专家组提出的其他意见修改完善。 |
现场照片 |  |